近日,新蔡法院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黄某为帮朋友酒后驾车,结果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天,并处罚金二千元。
黄某与邱某是朋友关系,2018年5月24日邱某与别人发生争执时被玻璃割伤。当时黄某在自己家和亲戚喝酒,在得知自己的朋友受伤后,也不顾自己喝了多少酒,便开着自己的五菱汽车赶到事发现场,醉酒开车将其朋友拉到医院治疗。处理纠纷的公安干警到医院查看邱某伤情,黄某见状欲开车逃跑,结果被公安干警逮了个现行,当场抓获。经酒精呼吸测试仪测试其酒精含量为163mg/100ml,安徽中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4.4mg/100ml,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黄某帮助朋友固然应当点赞,但其不顾社会公共安全,酒后开车,实难笱同,自己落得如此下场咎由自取。奉劝广大群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免得害人害己。(河南省新蔡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