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信
控告人;郭士连。身份证号码是211122196702252212电话号码是18242702217 13238961633 控告人;齐艳,身份证号码211111197004142222。 被控告人;范海川、辽宁省盘山县甜水镇党委副书记 被控告人;张鹏、辽宁省盘山县甜水镇管档案的 我今天来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找我和妻子两个孩子共计四口人的档案不翼而飞,第二个是追责,我家四口人的档案镇长范海川说弄丢了,我说能不能找到,他给管档案的张鹏打电话,张鹏说让大水冲丢了,镇党委副书记范海川说要找的话牵扯很多人,因为没有档案,导致我们交不成养老保险。我们2015 年以后多次找村镇两级政府部门给解决,都没有啥结果,不知道他们搞什么猫腻。
不知道什么原因把我们档案弄没了。请问,这是谁的责任?我们的损失谁来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在大板村,村干部亲属都不属于本地户口,更有不属于本省的都在享受养老退休待遇,而我们本乡本土的人因为档案没了,待遇也没有了。
请问外省外乡来的,档案怎么办的?是不是把我的档案给了后来的外乡人?为何我的不能补办?
如果没有档案导致我们交不了养老保险,没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请求有关部门帮我们解决问题找到档案,能正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相信我们的党,相信我们的政府,相信你们能给我们普通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控告人;郭士连 齐艳 住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甜水镇大板村
2021.4.8